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哪些类型
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,特别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,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教育、科技等社会各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,健康等等。那么,私营非企业单位有哪些类型?现在由搜房网小版为大家介绍。
1、 民办非企业单位类型
按实体类型可分为法人型民办非企业单位、合伙型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人型民办非企业单位。这是法律法规的分类。这三种类型的区别在于民事关系的地位和法律责任。
一、法人型民办非企业单位,由两人以上或者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经营,或者由上述组织和个人共同经营。具有法人资格,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。
2、合伙制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两人以上合伙经营,不具有法人资格。合伙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的活动,由全体合伙人承担。合伙人的债务,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,以各自的财产清偿。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三、个人私营非企业单位由个人出资,担任私营非企业单位的负责人,也不具有法人资格,其债务对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。
2、 民办非企业单位集中活跃的主要地区
(1) 民办幼儿园、民办小学、中学、学校、大专院校、民办专业(高级)学校、民办培训(补习)学校或中心等教育事业;
(2) 卫生服务,如私人门诊部(所)、医院、私人康复、保健、保健、疗养院(所)等;
(3) 民间艺术表演团体、文化馆(活动中心)、图书馆(室)、博物馆(院)、美术馆、画院、名人纪念馆、收藏品、艺术研究院(所)等文化事业;
(4) 民营科研院所(所、所)、民营科技传播推广中心、科技服务中心、技术评价院(所)等科技事业;
(5) 体育事业,如私人体育俱乐部、私人体育场馆、体育场馆、研究所、社团、学校等;
(6) 私营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、私营职业介绍所等劳动事业;
(7) 民政方面,如私人福利院、养老院、老年公寓、私人婚介所、私人社区服务中心(站)等;
(8) 社会中介服务业,如私人评估咨询服务中心(所)、私人信息咨询调查中心(所)、私人人才交流中心等;
(9) 法律服务。
按实体类型,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分为法人型民办非企业单位、合伙型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人型民办非企业单位。这是法律法规的分类。这三种类型的区别在于民事关系的地位和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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